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前代理欺骗顾客后失纵‧仲裁庭:旅行社无需负责

前代理欺骗顾客后失纵‧仲裁庭:旅行社无需负责

旅行社前代理在被裁退后,依旧以旅行社名义在外接待顾客,却在顾客签下配套,令顾客损失1千999令吉,愤而入稟消费人仲裁庭,要求旅行社负责!

愿退还会员费减少损失

儘管旅行社对前代理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但基於人道立场,愿意退还起诉人在1月份缴付的698令吉会员费,减少顾客的损失。

此案件是於今早由布城消费人仲裁庭庭主奎克审讯,由於旅行社也是受害者,並愿意退还会员费,因此获得庭主的接纳,然而,起诉人对判决显然非常不满,在离开审讯室后,仍对旅行社代表破口大骂。

旅行社客户服务员诺罗丝丽娜表示,该公司於1月初聘请代理阿米鲁,在发现后者多次误导顾客后,旅行社唯有在1月尾將他辞退。

她说,起诉人努鲁伊玛丽娜是在阿米鲁被辞退前成为旅行社会员,阿米鲁被辞退后,不知情的起诉人依旧与阿米鲁联络,並於2月8日与后者签下1千999令吉的旅游配套,在惊觉受骗后,却要求旅行社负责。

她表示,起诉人已针对此事报案,而旅行社也有备案,由於该笔1千999令吉的收费並非付给旅行社,所以旅行社无需负上责任,只愿意退还698令吉的会员费。

庭主在考量双边陈词后,宣判旅行社必须在14天內將698令吉会员费退还给起诉人。

个案二

女儿幼儿园厕所跌倒怕冲凉
要求停课退杂费被拒

曾女士(31岁,来自蒲种)於去年12月將3岁的女儿送入幼儿园时,曾询问院长可否试课3天,並获得后者同意,她就缴付200令吉的新学年杂费。

她说,女儿在幼儿园上课7天后,她从其他学生口中获悉女儿在厕所跌到,女儿回家后也曾表示害怕冲凉,令她对幼儿园大感不满,决定让女儿停课。

她要求会见院长以商討此事,却遭到院长拒绝,只通过老师表示不能退回200令吉杂费,因为若试课后决定报读才无需收费,否则每试课一天须缴付20令吉。

“即使试课一天须付20令吉,院方还是必须退还60令吉,其实,我並非计较这笔钱,只是院方的態度及说辞让我不满,才决定入稟消费人仲裁庭討回公道。”

由於院方没有出庭答辩,庭主莫哈默纳斯林宣判院方必须在14天內退还200令吉予曾女士。

个案三

无法提供满意女佣
代理公司须退还9千令吉

女商人欲聘请女佣,缴付8千699令吉代理费后,女佣代理公司却一直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女佣,最终被仲裁庭庭主莫哈默纳斯林判决代理公司必须退还所有已缴付的费用,达9千零84令吉。

陈女士(40岁)於去年12月通过代理女佣代理公司聘请女佣,后者在两週后只提供临时印尼女佣,令她必须缴付每天35令吉的工资予女佣。

“女佣频频表示不想当女佣,而且工作態度懒散,傍晚时份还会独自外出逛街,我唯有在11天之后將她退回给代理公司,並缴付385令吉的工资。”

她说,代理公司不久后再提供另一名临时女佣,该女佣却相当苍老,一脸病態,多次跌到,也无力將小孩抱起,她在女佣工作4天后就將她送回给代理,惟无需付工资。

她表示,代理公司於3月11日三度提供临时女佣,並表明只能工作一个月,在双方商討后,陈女士同意缴付一个月600令吉的工资。

她说,这名女佣態度良好,工作勤力,也想继续为她工作,但代理公司却不肯,由於代理公司迟迟无法提供女佣给她,她唯有入稟仲裁庭,要索回已缴付的费用。

“代理公司数日前有要求庭外和解,但却一直没有提出解决方案,我唯有继续仲裁庭的审讯。”由於代理公司缺席,庭主宣判该公司须在14天內退回9千零84令吉。

星洲日报/大都会‧2011.04.05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137021?t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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