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狮城聘请广告误导 多名国人求职受骗

狮城聘请广告误导 多名国人求职受骗

大马劳工局外国劳工组主任尤索哈伦表示,大马驻新加坡大使馆自2008年来共接获3500宗大马人到新加坡工作受骗惨剧,许多人因不解广告内容和求职管道,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今日会见本地媒体后,呼吁公众在阅读报章所刊登的国外聘请广告时,应保持谨慎,若被有关广告所吸引,应向人力资源部求证,确保有关雇主或代理属合法注册的机构。

他也促请报馆在刊登广告时,应附上公司的名字、地址、聘请职位、薪金及描述工作岗位。同时,雇主或代理也应该在广告栏目中刊登劳工部注册号码以及聘雇条件。

“目前许多报馆所刊登的聘请广告误导性强,许多人看到简略的字眼写着丰厚的薪金数字就上当。”

他披露,到新加坡求职受骗的最严重州属莫过于东马砂拉越和沙巴,分别有1222宗和1229宗;在西马半岛方面,柔佛则是面对欺骗案最严重的州属,在过去4年来发生了397宗。

不过,他指出,有关数据已明显逐年减少,整体的数据从2008年的1543宗,减少到去年的381宗。

他表示,受骗的人士多是到新加坡担任普通工人如清洁工人、收银员等,由于受到高薪等字眼诱惑,他们在抵达新加坡后,才面对货不对办,包括所申请的工作和原来的工作不同、薪水差异大、护照遭雇主或代理扣留等。

“这是因为在我们发现事态的严重性后,我们努力推动醒觉工作,包括在沙巴和砂拉越设立大马劳工局外国劳工组,让公众可直接质询。”

不过,他坦言,在发现报章广告问题未解决下,他担心今年的数据会持续增加,而一些有心人或利用这些人士运毒等非法工作,因此决定采取预防措施。

他披露,内政部和贸消部已正草拟报章聘请广告指南,一旦出炉后,报馆必须依据此指南刊登聘请广告。

同时,他也警告刊登广告者,一旦被发现没有申请执照者而刊登聘请广告,将在1981年私人职业介绍所246法令下第32(1)条文被对付,即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那些刊登广告而没有附上完整资料者,则会在第32(3)条文下会面对罚款高达3000令吉或坐牢1年。

~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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